VCC的結構非常靈活,適合各種投資產品。它既可以設立為一個獨立體,也可以設立為一個擁有大量子基金的傘型實體。為了保護投資者,每個子基金的負債資產都相互分離。對於重視隱私和自主權的投資者來說,VCC股東名冊也不會向公眾開放。 VCC重要特點之一就是,其在無需得到股東批准的情況下允許從股本中贖回股份和支付股息,使投資者更易於進入和退出其投資。
從根本上說,傘型式VCC可許多有獨立的子基金。 VCC在這一結構中將是一個單一的法律實體,其子基金將作為單獨的單元進行運作(沒有獨立的法律人格)。
通過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登記設立子基金,ACRA將為子基金提供一個唯一子基金識別號。為防止各單元間相互影響,子基金的資產不能用來清償VCC或VCC任何其他子基金的債務或申索。代表VCC的任何子基金或可歸因於該子基金而產生的任何債務必須只能用該子基金的資產中清償。這極大地降低了投資者不同子基金中的風險。
VCC是為了完善新加坡現有的基金結構所設立。之前常用的基金結構包括有限合夥、單位信託和私人有限公司。而新的VCC框架取消了許多關於資本回報率、公開股東名冊以及僅從利潤中支付股息的限制。這就為希望在新加坡設立基金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大的操作靈活性和更多的結構選擇。
是的。 VCC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其可以很容易地讓與新加坡結構類似的外資在新加坡境內重新註冊。該基金必須在其目前所在地註銷登記,並在新加坡ACRA登記。因此,這種重新註冊將適用於在開曼群島設立的獨立投資組合公司或受英屬維爾京群島保護的單元公司等實體。新加坡並未在這些離岸司法管轄區進行基金管理,而是選擇提供一種在岸的另類投資,讓基金經理可以建立經濟實體並提供長期服務。
VCC的目標是促進新加坡成為全球領先的基金管理中心。 MAS已經對世界各地主要基金註冊項目進行了研究並選擇了最佳特性,還根據投資者和本地基金經理的需求和關注點對這些特性進行了調整。且在設計新的VCC時,還重點考慮了運營和結構靈活性、成本效益、投資者保護等關鍵特性,從而打造出一流的產品。
VCC准許基金經理在新加坡單一框架下的單獨司法管轄區內對其所有基金進行整合和管理。得益於其透明化監管和相對安全的經濟環境,VCC將能夠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保護和安心。對當地專業服務提供商的法定使用將進一步簡化報告和合規要求。
VCC將適用於多種產品。這是有意讓基金經理有更大的迴旋餘地。 VCC同時考慮到了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以及傳統投資或另類投資。事實上VCC可以持有的資產策略和資產類型並無任何限制。我們可以看到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房地產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它們都是在此框架下計劃的。
VCC框架的推出無疑推動新加坡成為亞洲最大的基金管理中心之一。 VCC是在新加坡現有的強大基金管理生態系統的基礎上所建立,它還為挖掘該地區增長機遇提供了更加健全的框架。自VCC於今年1月底推出以來,我們已經看到了相當多的公司表現出極大興趣,甚至有亞洲以外的公司希望遷址到新加坡。
由MAS授權或註冊的基金管理公司(萬方家族辦公室)
VCC將作為單一實體的普通新加坡公司進行繳稅,因此,VCC將與70多個國際司法管轄區簽訂稅收協議和雙重稅收協議(DTA)。此外,根據13R和13X計劃分別為新加坡居民基金計劃和增強型基金計劃提供的稅收優惠也將適用於VCC框架。
Defining and Defending Legacies
由香港證監會第1, 第4及9類別及新加坡金融局CMS所發牌